2007年4月9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四版:天下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一年两次醉驾 依法吊销驾照
孙蕾

  记者6日从北京市交管部门获悉,一河南籍司机刘某因一年内两次在京醉酒驾车,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刘某也因此成为北京交管部门建立醉酒驾车司机“黑名单库”以来,被吊销驾照的第一人,依据规定他在两年内不能重新申领驾照。
  据了解,司机刘某分别于今年。3月29日和4月5日两次醉酒驾车被北京交警查获,其中3月29日刘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01毫克。4月5日,当刘某再次来到交通支队接受处理时,民警通过比对“黑名单库”核实,发现刘某曾被北京市交管局朝阳交通支队依法拘留10天,暂扣驾照5个月,罚款1800元。
  针对刘某再次醉酒驾车的违法事实,北京交管部门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5日、罚款1800元的处罚,同时依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中“一年内因醉酒驾车被处罚2次以上的吊销驾照”的规定,对刘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理。依据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,他在两年之内不能重新申领驾照。
  据了解,从2006年11月底至今,北京共有1130余名醉酒驾车司机被依法拘留,并进入北京交管部门的“黑名单库”。4个月来,北京对醉酒驾车的集中整治效果明显,截至3月31日,因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死亡人数比去年同期减少17人。